周口市公安局
關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節期間
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通知
周公治〔2011〕53 號
各縣市公安局、局直各派出所、市直內部單位:
2012年元旦、春節(以下簡稱“雙節”)即將來臨,為嚴防發生影響社會政治和治安穩定的重大案事件,確保單位內部安全,確保全市社會和諧穩定,市公安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單位內部安全大檢查,全面加強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增強對做好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實踐證明,“單位穩,則社會穩”。各地要從建設“平安周口”、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雙節”期間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實加強節日安全保衛工作。要充分利用單位內部保衛組織,廣泛組織單位內部干部職工開展安全防范宣傳教育和保密教育,特別是處于重點要害部位的人員,要進行一次面對面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保障“雙節”期間單位內部安全、平穩。
二、做好警務體制機制改革后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科學銜接和合理安排
警務體制機制改革后,各地城市派出所的管轄區域和民警的崗位作了相應調整,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迅速明確轄區內部單位新的責任區民警,督促其對內部單位調查摸底熟悉情況,尤其對重點單位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要科學安排,合理對接,明確目標,細化措施,落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的連續性,全力做好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確保我市單位內部治安秩序的安全平穩。
三、切實加強監督檢查,積極消除安全隱患
各地要堅持“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針,根據國務院《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和公安部《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監督檢查規定》的規定要求,監督指導內部單位健全完善單位內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落實防范措施。從即日起至
四、切實做好金融、“三電”和油氣管道等重點單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全力維護單位內部治安秩序
一是各級公安機關要監督指導各金融機構切實加強金融營業場所安全防范工作,強化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安全防范設施建設,督促營業場所配齊配強保衛人員,加大巡防力度,并把巡防范圍擴展到營業場所外可控區域。同時,要加強對顧客的防范宣傳,通過發放防盜搶溫馨提示、設立“民警提示牌”等措施,提高顧客安全防范意識,減少盜搶儲戶案事件的發生。二是針對年終歲末返鄉的閑散人員多和 “三電”案件易高發的實際,各地要因地制宜,與“三電”企業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多策并舉,多管齊下,以抓現行、打團伙、端窩點為重點,嚴懲盜竊、破壞和販買“三電”設施的違法犯罪,科學安排巡邏力量,有效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線路和重點時段的巡控能力,堅決遏制案件高發、增多的勢頭,確?!半p節”期間我市電力通信廣播電視設施的絕對安全。三是要加強對輸油氣管道工程的安全檢查與守衛看護工作,督促、指導有關企業組織專門力量,加強對重點要害部位、設施的守衛、巡護責任,死看死守,確保我市輸油氣管企業及重要部位、設施的絕對安全。
五、切實加強單位內部巡邏和應急處置工作
各級公安機關要督促指導各單位認真組織力量加強單位內部治安巡邏,特別是對重點要害部位,要堅持24小時不間斷地巡邏,切實做到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要積極開展單位內部不安定因素排查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各類矛盾糾紛、不安定因素和突出治安問題,千方百計把各種不安定因素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內部、解決在初始階段、解決在萌芽狀態。對排查出的不安定因素,要認真梳理,分類排隊,分解到單位和部門,責任落實到人,制訂有效措施,限期予以解決,有效預防和堅決杜絕重大案事件發生,確保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人身的安全。要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制定完善處置突發事件工作預案,落實警務保障,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快速有效地進行處置。
六 、切實加強協作配合,認真做好值班備勤和信息報送工作
各級公安機關要按照“政府監管、單位負責”原則,嚴格落實內部治安保衛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工作中,要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建立與內部單位情報會商制度,及時協調和處理出現的問題。要加強節日期間的值班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值班、帶班規定,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漏崗和誤崗,特別是督促重點單位和部位要做到人不離崗,崗不離人,萬無一失。要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嚴格落實情況報告制度,堅決杜絕重大問題和重要情報信息的遲報、漏報問題的發生。對不按規定上報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市公安局將適時派出工作組對此項工作進行督導,各縣市公安局,局直各派出所工作總結于2012年2月18日前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